如何设计消防储水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或区域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②市政给水管道为树状或只有一条区域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超过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③市政消防设计流量小于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重要的档案楼、高层建筑群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一般情况下将室内消防水池与室外消防水池合并考虑。
1)消防水池的容积包括有效容积和无效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是火灾延续时间内,同时使用的各种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之和。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消防流量与火灾持续时间的乘积计算。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可按式(5-1)计算:
当消防水池有两条独立的补水管,且在火灾时连续补水能满足要求时,其有效容积可以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但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0m³,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消防水池的进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50。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当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2000m³时可适当延长,但应不大于96h。
消防水池的补水量,当没有室外给水管网压力资料时,可按水池补水管管径平均流速不大于1.5m/s时的流量计算,当有室外管网压力资料时,可根据压力来计算补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到96h。
2)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并设置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分格是为方便水池检修及清洗时消防供水。总蓄水效容积大于1000m³时应分设成独立的两座,并能独立使用。两座水池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若有防止辐射热的保护设施时,距离可减为40m。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不宜大于100m。
4)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消防车上最大一台水泵3min的出水量,一般不宜小于3m³。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00m。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当保护半径大于150m时,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泵,或再增设室外消防水池。
6)消防水池一般与生活水池分开设置,当有保护水质的技术措施时,也可合用。根据各供水水质的要求,消防水池与其它水池合用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7)两幢或两幢以上的高层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一次时,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
8)消防水池应设有水位控制阀的进水管和溢水管、通气管、泄水管、出水管及水位指示器等附属装置。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全部被利用。
9)消防水池可设在室外或室内地下室,也可与游泳池、水景喷水池等兼用。利用游泳池、水景喷水池、循环冷却水池等专用水池兼作消防水池时,除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保持全年有水、不得放空(包括冬季)。
10)在寒冷地区的室外消防水池应有防冻措施,消防水池必须有盖板,盖板上须覆土保温;人孔和取水口设双层保温井盖。
11)溢流水位宜高出设计最高水位0.1m左右,溢水管喇叭口应与溢流水位在相同水位上,溢水管比进水管大2号,溢水管上不应装有阀门。溢水管、泄水管不应与排水管直接连通。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应采用间接排水。
12)吸水井中吸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吸水管的数量、管径、管材、接口方式、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