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用水量是如何计算的?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高层建筑内同时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和泡沫等灭火设备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根据实际同时开启设备用水量的最大值选取,其可能的设备组合有: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幕消防设备或泡沫灭火设备;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和泡沫灭火设备;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水幕消防设备或泡沫灭火设备;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水幕消防设备、泡沫灭火设备等。
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即:
式中 Qx——消防用水总量,L/s;
Qw——室外消防用水量,L/s;
ΣQi——各类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量之和,L/s。
高层建筑的消火栓用水量,包括室内和室外用水量。室内用水量是供室内消火栓来扑救建筑物初中期火灾的用水量,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所必须的最小水量;而室外用水量是供室外消防车支援室内扑救火灾时的用水量,控制和扑救高度在50m以下的火灾。
所以,计算室外给水管网通过的消防流量时,应为室内外消防流量的总和。高层建筑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单位:L/s)
(续)
注:
1.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
2.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续)
注:
1.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同时使用的水枪数可按本表减少2支;
2.当高层民用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5L/s。
3.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设计流量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还应增设消防卷盘。其口径为25mm的小口径消火栓,配内径19mm的胶管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6mm。卷盘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计算确定。
生活、生产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