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账户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专门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的财产物资盘盈、盘亏、损毁,以及相应处理情况的账户。
它是一个双重性质账户,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毁损金额,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金额。当上级审批通过后,盘亏和毁损的金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销,盘盈的金额从该账户的借方转销。
该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表示盘亏、毁损大于盘盈的金额,即“待处理财产物资净损失”;该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表示盘盈大于盘亏、毁损的金额,即“待处理的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需要注意的是,“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仅适用于库存现金清查和实物清查所发生的账实不符的账务处理。该账户可根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而银行存款清查和债权、债务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不通过该账户核算,对错账应进行错账更正,对确实无法收回或无法支付的款项应进行核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