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需要做哪些准备?为了建立和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秩序,招标人必须在正式招标前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满足工程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所有条件。
项目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组建招标组织、确定招标方式、划分标段、选择合同计价方式以及编制招标文件等工作。
1.招标项目的审批
不同项目有以下三种政府审查方式行政许可审查制度:
一是审批制用于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开工报告。
二是核准制用于不使用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企业投资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
三是备案制用于不使用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企业投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实行备案制(一般为网上备案)。
2.招标资质报审、组建招标工作机构
在落实招标项目审批手续后,招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备案,进行招标资质报审。
3.落实招标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办理项目报建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招标项目审批手续已经办理齐全;招标人应当备有完成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这是项目招标的必要条件。
报建时应交验的资料主要有:立项批准文件(概算批准文件、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文件等。
4.制订招标工作计划和招标方案
制订招标工作计划和招标方案是招标人应有的基本和重要实务技能,应当全面分析采购物的特征、设置需求指标、划分标段(包)、设置评标因素和合同条件、制订招标方案、部署招标工作。招标工作计划应明确招标内容、范围、时间、资金额度等。
招标方案包括:招标内容、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合同类型、投标人资格条件、安排招标工作目标、顺序和计划、分解落实招标工作任务和措施及需要的资源、技术与管理条件。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确定后,招标人即可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发布的。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