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现金流量表一般分为主表和补充资料,除了主表反映的内容,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应披露的信息如图1所示。
图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应披露的信息
我们将在后文中详细介绍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具体编制方法,这里就不再展开了。在现金流量表的主表中,企业的现金流量被分为三类: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这三类现金流量也是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构成部分,我们可以通过它们了解企业各项业务产生的现金流。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工资、交纳税款等事项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由于行业不同,企业对经营活动的认定也有所不同。
比如,工商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原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包括因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事项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以及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资产、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资产。
不同行业对投资活动的认定也有所不同。比如对工商企业来说,因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证券公司来说,它却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因吸收投资、借款、融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偿还债务等事项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也包括资本溢价;债务则专指外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